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鑒于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通輪胎”或“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初稿出具的初步意見,公司預計202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1月修訂)》第9.3.2條“上市公司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21),現(xiàn)將有關風險第二次提示如下,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原因
1、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關于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告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專項說明》的初稿中“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和依據(jù)”部分認為:“佳通輪胎2020年度和2021年度日常關聯(lián)交易預計總金額分別為46.56億元和44.66億元,佳通輪胎2020年度和2021年度實際發(fā)生日常關聯(lián)交易總金額分別為37.71億元和39.15億元。佳通輪胎連續(xù)兩年日常關聯(lián)交易未獲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違反股東大會決議仍進行了關聯(lián)交易。因此我們認為上述事項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截止在出具審計報告日之前,佳通輪胎未能提供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聯(lián)交易的證據(jù),我們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就未獲得股東大會授權的關聯(lián)交易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0年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判斷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上述無法表示意見涉及的事項外,我們沒有其他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披露的其他審計重要事項。”
2、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1月修訂)》第9.3.2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可能將在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其他事項
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預計披露日期為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工作正在進行中,具體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為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中國證券報》,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馬上關注我的輪胎網官方微信公眾平臺